鞍钢集团对于二次举牌“攀钢系”的原因作出解释说,作为攀钢钢钒吸收合并攀渝钛业、长城股份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买入攀渝钛业、长城股份股票的目的是为降低社会公众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所需成本。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在合适的市场时机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增持攀钢钢钒、攀渝钛业、长城股份的股票。
加上上次举牌投入的17亿元左右资金,鞍钢集团两次举牌“攀钢系”累计投入的资金已近33亿元。根据16mn钢管钢钒、攀渝钛业、长城股份昨天7.68元、11.17元、5.15元收盘价和9.59元、14.14元及6.50元换股价的价差计算,鞍钢集团由此可以减少支付给选择现金的“攀钢系”股东7.85亿元成本。其中,在攀钢钢钒那里可以减少6.27亿元,在攀渝钛业和长城股份那里可以分别减少0.56亿元和1.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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